新钢公司厚板事业部(板加公司)滤筒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变更澄清
澄清函
各投标报名单位:
新钢公司厚板事业部(板加公司)滤筒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ZYW-2025-11-08)招标文件中关于厚板事业部(板加公司)滤筒的技术规格书中相应条款遗漏,现进行澄清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技术规格书》中关于厚板事业部(板加公司)滤筒技术要求中原表述为“参考数值”现澄清补充为“参考数值或相当于”
二、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技术规格书》中关于厚板事业部(板加公司)滤筒技术要求中补充说明“*”号条款:投标人采用主要设备配套件(材料)表中推荐厂商(系列)以外的“或相当厂商同等系列”产品投标,替代品必须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时须提供充分材料供评委会评审,评标中评委会认为不符合“或相当厂商同等系列”要求,则可以认为该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作为必须满足条款
若各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澄清有疑问请以邮件书面方式进行询问(邮箱地址:zhz9767@baowugroup.com)
新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9日
